在談選擇權之前,讓我們先談談期貨。
最早的期貨交易可回溯到17世紀,東京的Dojima稻米交易所,農夫們為了確保自己的稻米能在未來賣到好價錢,而發展出期貨(futures)的觀念。
到了20世紀,芝加哥的商品交易所將選擇權進一步演化,發展出選擇權(Options)。現在,大家不僅可以對未來的商品定價並簽訂契約,更可以進一步選擇是否履行該合約。
舉例來說,若我是一名壽司店店長,每月每季我都得買進最主要的原料-稻米。
因為害怕成本波動過大,我希望稻米價格最好永遠都保持一定的低檔,讓我永遠都可以用低廉的好價錢買進米。但米這東西有季節性,也有保存期限,我總不能一次買進一年份的米。因此現代市場發明的選擇權,讓我可以購買一份"一年後購買稻米的選擇權"合約,用理想的價格在一年後買盡我所需要的米。另一方面,若一年後我覺得稻米價格與本人需求不符,我可以不行使選擇權,不買進不符我需求價格的米。(也就是一年後的米比現在更便宜了,既然可以在市場上買到便宜的米,何必用一年前的價格買進更貴的米呢?)
你可以把選擇權想成是一種避險的觀念,問題是,該如何為這張保單定價?
Scholes博士認為選擇權的評價在於在特定時機點中行使權利的價值,而不在於義務。
選擇權定價最弔詭的是,選擇權的價值與該商品在特定時間點的價值有關,但又不完全相關。舉例來說,買進一公斤100元的稻米選擇權之價格,取決於該時機點的稻米真正價格,以及稻米價格的走向。然後選擇權行使數量的多寡,也反向影響稻米的價格。
因此,決定選擇權定價的方式,有太多變數了。
Scholes博士認為若你擁有稻米的無風險資產組合,再加上稻米的買權及賣權。到了特定時機點,你就能比較稻米真正的價格以及無風險資產組合的價格,進而決定是否行使該選擇權。
1973年Fischer Black 以及 Myron Scholes 在期刊上發表了最初的Black-Scholes選擇權定價公式後,一個月後,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上出現了16支股票的選擇權供買賣。其後,這公式為許多金融及衍生性商品提供理論基礎。2007年,衍生性商品的交易總值為一萬億(quadrillion)美元,顯然,Black-Scholes已經通過市場的測試。
然而當金融業者越來越倚賴該公式的同時,他們對風險的掌握度也降低了,把交易行為簡化為數學公式的結果,便是自己與交易對手對著電腦所得到的結果都是相同的。此外,
市場的變動程度往往是公式無法預測的,特別是在訊息流通的現代,市場變動的頻繁度更是日益增加。最有名的例子便是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(Long-Term Captial Management)的失敗,因為無法預測俄羅斯政府宣布延長清償其債務,導致該公司在短短一個月即虧損40億美元。該公司的合夥人之一即為Scholes教授,而他宣稱這次的失敗,關鍵在於風險承受度,而非是否採用Black-Scholes為交易行為做基礎。換句話說,是傳統的交易行為(心理因素)造成了量化的交易行為(電腦的數學算式)失靈。
簡而言之,Black-Scholes已經把金融交易從過往所重視的--心理因素,市場經驗及直覺,轉變成量化且複雜的數學公式。盡管這些公式所根據的資料及所做的假設並不正確,且交易者本身多不了解公式的組成,但量化的趨勢已經是"回不去了"。目前的世界中,我們所能做的便是加強金融從業者對道德風險的認知,以及降低交易行為的槓桿程度,如此一來,我們方能繼續在這個變動劇烈的世界中平穩前進,試圖避免另一次的金融危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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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ack-Scholes釋義
最早的期貨交易可回溯到17世紀,東京的Dojima稻米交易所,農夫們為了確保自己的稻米能在未來賣到好價錢,而發展出期貨(futures)的觀念。
到了20世紀,芝加哥的商品交易所將選擇權進一步演化,發展出選擇權(Options)。現在,大家不僅可以對未來的商品定價並簽訂契約,更可以進一步選擇是否履行該合約。
舉例來說,若我是一名壽司店店長,每月每季我都得買進最主要的原料-稻米。
因為害怕成本波動過大,我希望稻米價格最好永遠都保持一定的低檔,讓我永遠都可以用低廉的好價錢買進米。但米這東西有季節性,也有保存期限,我總不能一次買進一年份的米。因此現代市場發明的選擇權,讓我可以購買一份"一年後購買稻米的選擇權"合約,用理想的價格在一年後買盡我所需要的米。另一方面,若一年後我覺得稻米價格與本人需求不符,我可以不行使選擇權,不買進不符我需求價格的米。(也就是一年後的米比現在更便宜了,既然可以在市場上買到便宜的米,何必用一年前的價格買進更貴的米呢?)
你可以把選擇權想成是一種避險的觀念,問題是,該如何為這張保單定價?
Scholes博士認為選擇權的評價在於在特定時機點中行使權利的價值,而不在於義務。
選擇權定價最弔詭的是,選擇權的價值與該商品在特定時間點的價值有關,但又不完全相關。舉例來說,買進一公斤100元的稻米選擇權之價格,取決於該時機點的稻米真正價格,以及稻米價格的走向。然後選擇權行使數量的多寡,也反向影響稻米的價格。
因此,決定選擇權定價的方式,有太多變數了。
Scholes博士認為若你擁有稻米的無風險資產組合,再加上稻米的買權及賣權。到了特定時機點,你就能比較稻米真正的價格以及無風險資產組合的價格,進而決定是否行使該選擇權。
1973年Fischer Black 以及 Myron Scholes 在期刊上發表了最初的Black-Scholes選擇權定價公式後,一個月後,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上出現了16支股票的選擇權供買賣。其後,這公式為許多金融及衍生性商品提供理論基礎。2007年,衍生性商品的交易總值為一萬億(quadrillion)美元,顯然,Black-Scholes已經通過市場的測試。
然而當金融業者越來越倚賴該公式的同時,他們對風險的掌握度也降低了,把交易行為簡化為數學公式的結果,便是自己與交易對手對著電腦所得到的結果都是相同的。此外,
市場的變動程度往往是公式無法預測的,特別是在訊息流通的現代,市場變動的頻繁度更是日益增加。最有名的例子便是1998年長期資本管理公司(Long-Term Captial Management)的失敗,因為無法預測俄羅斯政府宣布延長清償其債務,導致該公司在短短一個月即虧損40億美元。該公司的合夥人之一即為Scholes教授,而他宣稱這次的失敗,關鍵在於風險承受度,而非是否採用Black-Scholes為交易行為做基礎。換句話說,是傳統的交易行為(心理因素)造成了量化的交易行為(電腦的數學算式)失靈。
簡而言之,Black-Scholes已經把金融交易從過往所重視的--心理因素,市場經驗及直覺,轉變成量化且複雜的數學公式。盡管這些公式所根據的資料及所做的假設並不正確,且交易者本身多不了解公式的組成,但量化的趨勢已經是"回不去了"。目前的世界中,我們所能做的便是加強金融從業者對道德風險的認知,以及降低交易行為的槓桿程度,如此一來,我們方能繼續在這個變動劇烈的世界中平穩前進,試圖避免另一次的金融危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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